青島海關:持國外綠卡帶車回國問題[113707]
問題編號:[113707]
問題標題:持國外綠卡帶車回國問題
問題內容:我持新西蘭綠卡,中國護照,請問可否帶車回國。手續(xù)步驟如何?
問題分類:[個人物品] 投送單位:青島海關
答: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!
一、按個人自帶車。根據(jù)有關規(guī)定,經(jīng)公安部門批準進境并在境內連續(xù)居留一年以上(含一年),期滿后仍回到境外定居地的外國公民、港澳臺地區(qū)人員、華僑為非居民長期旅客。非居民長期旅客進出境自用物品應當以個人自用、合理數(shù)量為限。其中,常駐人員可以進境機動車輛,每人限1輛,其他非居民長期旅客不得進境機動車輛。 常駐人員指非居民長期旅客中的下列人員:
1、境外企業(yè)、新聞機構、經(jīng)貿(mào)機構及其他境外法人經(jīng)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管部門批準,在境內設立的并在海關備案的常駐機構內的工作人員;
2、在海關注冊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(yè)內的人員;
3、入境長期工作的專家。 如果您符合上述條件之一,可向主管地海關申請,應當向主管海關交驗下列單證:
(一)身份證件;
(二)長期居留證件;
(三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》;
(四)提(運)單、裝箱單等相關單證。專家以外的常駐人員申請進境機動車輛時,除交驗前款規(guī)定的單證外,還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及長期居留證件的復印件,交驗所在常駐機構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常駐機構備案證》或者所在外商投資企業(yè)的《自理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明書》。如果不滿一年以上或者不滿足外商投資企業(yè)內等上述三個情形之一的,均不能進口自用車輛。 進境汽車實行限定口岸管理,即向主管地申請審批后,建議就近選擇天津、大連、上海等口岸進境;進境個人車輛亦需要征稅進口,稅率根據(jù)車的排量及座位數(shù)而定,可參閱本網(wǎng)站-商品信息查詢-輸入“車”,選取擬進口車輛后從而查詢其關稅率、增值稅率以及消費稅率。具體請以進口口岸海關審查驗核后確認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