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題標題:使館工作人員歸國時攜帶轎車問題
問題內容:海關的同志,你好:我是目前在我國駐外大使館工作的館員。按近年出臺的相關優(yōu)惠政策待遇,我現(xiàn)已購入一輛小轎車在使館使用,并將把該轎車在我任期結束的" />
北京海關:使館工作人員歸國時攜帶轎車問題
問題編號:[98321]
問題標題:使館工作人員歸國時攜帶轎車問題
問題內容:海關的同志,你好:我是目前在我國駐外大使館工作的館員。按近年出臺的相關優(yōu)惠政策待遇,我現(xiàn)已購入一輛小轎車在使館使用,并將把該轎車在我任期結束的同時帶回北京家用。我的問題是如果我將我的轎車加以改裝,主要包括改裝車輪、剎車、懸掛系統(tǒng)相關零部件,為發(fā)動機加裝渦輪增壓系統(tǒng),但是不改變車身外觀,請問該車是否會在入境時被海關加以限制?是否取決于尾氣排放達標與否?如果該車可以依照使館工作人員相關政策正常入境上牌的話,購置稅的估價如何計算?按購車價,還是按“購車價+新裝配件價格”?謝謝您!
問題分類:[個人物品] 投送單位:北京海關
答:您好,目前海關對我國駐外館員進口自用車輛執(zhí)行的依然是2005年的海關總署41號公告,有關購置稅和尾氣排放標準的問題請您咨詢購置稅征管部門和環(huán)保部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