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題標題:報關注冊登記證書換證的問題
問題內容:您好,我有兩個問題:
1.我司的報關注冊登記證書6月15日過期,6月11日提交相關信息。后來得知,在填制《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》時,填入的企業(yè)財務負責人沒有會計證,我們公司的財務處理都外包給了事務所全權處理。而貴關要求取新證時要帶上負責人會計證。
請問,我們是要重新提交一份含有會計師的《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》,還是由事務所提供證明和會計證書就可?
2.交材料時我將公司的章程原件交上去了,請問領新證時會歸還嗎?因為我司只有這一份章程,沒有其他復印件。
問題分類:[企業(yè)備案] 投送單位:廣州海關
答:您好!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,對您的問題具體回答如下:
1.根據《會計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,除取得會計從業(yè)資格證書外,還應當具備會計師專業(yè)技術職業(yè)資格或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。
2.提供的材料包括章程,海關須審核原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