備用信用證又稱擔保信用證,是指不以清償商品交易的價款為目的,而以貸款融資,或擔保債務償還為目的所開立的信用證。 備用信用證是在美國發(fā)展起來的一種以融通資金、保證債務為目的的金融工具。在十九世紀初,美國有關法例限制銀行辦理保函業(yè)務,然而隨著各項業(yè)務的發(fā)展,銀行確有為客戶提供保證業(yè)務的需要,因而產(chǎn)生了備用信用證。由此可見,備用信用證就是一種銀行保函性質(zhì)的支付承諾。
備用信用證按用途分通常有如下幾種:
?、伲募s備用信用證(Performance Standby L/C),用于擔保履行責任而非擔保付款,包括對申請人在基礎交易中違約所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?shù)谋WC。
?、冢稑藗溆眯庞米C(Tender Bond Standby L/C),用于擔保申請人中標后執(zhí)行合同的責任和義務。
?、?預付款備用信用證(Advance Payment Standby L/C),用于擔保申請人對受益人的預付款所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。
?、?直接付款備用信用證(Direct Payment standby L/C),用于擔保到期付款,尤指到期沒有任何違約時支付本金和利息